阀门电动装置是实现阀门程控、自控和遥控不可缺少的设备,其运动过程可由行程、转矩或轴向推力的大小来控制。由于阀门电动执行机构的工作特性和利用率取决于阀门的种类、装置工作规范及阀门在管线或设备上的位置,因此,正确选择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对防止出现超负荷现象(工作转矩高于控制转矩)至关重要。
1、选择阀门电动装置的依据
通常,正确选择阀门电动执行机构的依据如下:
操作力矩操作力矩是选择阀门电动执行机构的*主要参数,电动装置输出力矩应为阀门操作*大力矩的1.2~1.5倍。
操作推力阀门电动执行机构的主机结构有两种:一种是不配置推力盘,直接输出力矩;另一种是配置推力盘,输出力矩通过推力盘中的阀杆螺母转换为输出推力。输出轴转动圈数阀门电动执行机构输出轴转动圈数的多少与阀门的公称通径、阀杆螺距、螺纹头数有关,要按M=H/ZS计算(M为电动装置应满足的总转动圈数,H为阀门开启高度,S为阀杆传动螺纹螺距,Z为阀杆螺纹头数)。
2、导致超负荷的原因
阀门电动执行机构有其特殊要求,即必须能够限定转矩或轴向力。通常
阀门电动执行机构采用限制转矩的连轴器。当电动装置规格确定之后,其控制转矩也就确定了。一般在预先确定的时间内运行,电机不会超负荷。
但如出现下列情况便可能导致超负荷:
a、电源电压低,得不到所需的转矩,使电机停止转动;
b、错误地调定转矩限制机构,使其大于停止的转矩,造成连续产生过大转矩,使电机停止转动;
c、断续使用,产生的热量积蓄,超过了电机的允许温升值;
d、因某种原因转矩限制机构电路发生故障,使转矩过大;
e、使用环境温度过高,相对使电机热容量下降。
过去对电机进行保护的办法是使用熔断器、过流继电器、热继电器、恒温器等,但这些办法各有利弊。对电动装置这种变负荷设备,绝对可靠的保护办法是没有的。因此,必须采取各种组合方式,归纳起来有两种:一是对电机输入电流的增减进行判断;二是对电机本身发热情况进行判断。这两种方式,无论那种都要考虑电机热容量给定的时间余量。通常,过负荷的基本保护方法是:对电机连续运转或点动操作的过负荷保护,采用恒温器;对电机堵转的保护,采用热继电器;对短路事故,采用熔断器或过流继电器。